关于文书档案兼职档案员重新登记的通知
2026-03-04 11:16   档案馆

 各学院、各部门:

 由于学校“三定”工作后部分文书档案兼职档案员的岗位调整,无法满足当前档案工作开展的需求。为规范文书档案管理,保障档案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、保管等环节有序衔接,档案馆决定重新开展学校文书档案兼职档案员登记工作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 一、登记范围

 校内各学院、各部门现任文书档案兼职档案员。

 二、登记要求

 1.各学院、各部门需高度重视此次重新登记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,认真核对本单位兼职档案员信息,确保登记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 2.兼职档案员需具备责任心强、细心严谨、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基本条件,能够认真履行文书档案收集、整理、移交等工作职责,确保本单位文书档案规范管理。

 3.请各单位于规定期限内完成微信群登记工作。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“沈阳大学档案工作群”,并在群内填写《沈阳大学文书档案兼职档案员名单》。

 三、微信群加入要求

 为便于后续工作部署、业务培训、信息传达及工作交流,所有此次重新登记的文书兼职档案员(含岗位变动人员),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群。

 入群后请严格按照“部门+姓名”的格式修改群昵称,严禁在群内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,自觉遵守群规,及时关注群内通知,确保各项工作要求传达到位、落实到位。未经管理员同意,不得擅自拉非相关人员入群,严禁传播涉密或敏感信息,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沟通环境。

 四、其他事项

 1.此次重新登记工作完成后,档案馆将建立最新的文书兼职档案员信息库,作为后续档案业务培训、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
 2.若后续兼职档案员出现岗位变动、人员调整等情况,各单位需及时向档案馆报备,并安排新的兼职档案员补登信息、加入工作群,确保档案工作无缝衔接。

 3.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按时完成重新登记及入群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档案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6年3月5日

上一条:关于沈阳大学2025年文书档案收档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领取《沈阳大学年鉴2024》的通知
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