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《沈阳大学年鉴(2023)》编纂材料的通知
2024-08-29 15:21  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为全面记录2023年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和取得的办学成就,根据学校对年鉴编辑工作的部署安排,档案馆现启动《沈阳大学年鉴2023》(以下简称《年鉴》)编纂工作,现将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范围

《年鉴》文稿记述与资料收录的起止时间为202311日—20231231日。

二、文稿要求

1.内容要求

1)各学院、各部门的年鉴文稿既要全面反映2023年工作的基本情况,又要突出反映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、学科建设、综合改革、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人才队伍建设、对外合作与交流、学生工作、办学条件、文化建设、党团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、典型做法和经验。文稿中的各类数据要认真核对,确保无误。表彰奖励项目收录等级为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(以校发文件和相关单位文件为准)。

2)编写《年鉴》是一项科学严肃的工作,各学院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指定专人撰写稿件,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报送稿件进行认真审核,以确保《年鉴》的编写质量。各学院、各部门的撰稿人和审稿人要在报送稿件的右下方具名。

3)各学院、各部门在《年鉴》稿件编辑中,可参阅《沈阳大学年鉴2022》(已发放到各学院和各部门)中涉及本学院、本部门的全部内容(含各类数据、图表),并根据2023年的工作情况对有所变动的内容进行修改。

2.字数要求

报送的年鉴文稿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。

3.格式要求

1)职能部门撰写格式详见附件2;教学院撰写格式详见附件2、附件3

2)各学院、各部门亦可直接参照《沈阳大学年鉴2022》中本部门、本学院内容章节的格式进行文稿编辑。

3)请各学院、各部门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进行年鉴编撰,确保文稿格式与基本格式规范相符。

三、文稿提交时间及方式

请各学院、各部门报送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各一份。纸质稿件需经本部门、本学院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,于2024914日下班前报送至校档案馆(新图书馆B座一楼103室);电子稿件同步发送到电子信箱:sydxdag@163.com

联系人:李和畅

联系电话:15712346181

附件:

1.《沈阳大学年鉴(2023)》编写任务分工表

2.《沈阳大学年鉴》撰写基本格式规范

3.《沈阳大学年鉴》撰稿模板(学院版)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档案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828

 

附件【附件1:《沈阳大学年鉴2023》编写任务分工表.doc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:《沈阳大学年鉴》学院撰稿模板.doc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:《沈阳大学年鉴》撰稿基本格式规范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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