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学院:
为全面记录2021年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状况,根据学校对年鉴编辑工作的部署安排,校档案馆现启动《沈阳大学年鉴(2021)》(以下简称《年鉴》)编纂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范围
《年鉴》文稿记述与资料收录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—2021年12月31日。
二、文稿要求
1.内容要求
(1)各部门、各学院的年鉴文稿既要全面反映2021年工作的基本情况,又要突出反映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、综合改革、教育教学、科研与学科建设、人才队伍建设、对外合作与交流、学生工作、办学条件、校园文化建设、党团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、典型做法和经验。文稿中的各类数据要认真核对,确保无误。表彰奖励项目收录等级为校级及以上奖励(以校发文件和相关单位文件为准)。
(2)编写《年鉴》是一项科学严肃的工作,各部门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指定专人撰写稿件,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报送稿件进行签字审定,以确保《年鉴》的编写质量。各部门、各学院的撰稿人和审稿人要在报送稿件的右下方具名。
(3)请各部门、各学院认真查阅《沈阳大学年鉴2020》(已发到各部门和各学院)中涉及本部门、本学院的全部内容(含各类数据、图表),并根据2021年的工作情况对有所变动的内容进行修改后一并报送。
2.字数要求
报送的年鉴文稿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。
3.格式要求
(1)职能部门撰写格式详见附件2;教学院撰写格式详见附件2、附件3。
(2)各部门、各学院亦可直接参照《沈阳大学年鉴2020》中本部门、本学院内容章节的格式进行文稿编辑。
三、文稿提交时间及方式
请各部门、各学院报送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各一份。电子稿件于2021年12月30日下班前发送到电子信箱:sydxdag@163.com;纸质稿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,于2022年3月31日下班前报送至校档案馆(B02楼222-2室)。
联系人:李华章
联系电话:516773 13609835268
附件:
1.《沈阳大学年鉴(2021)》编写任务分工表
2.《沈阳大学年鉴》撰写基本格式规范
3.《沈阳大学年鉴》撰稿模板(学院版)
档案馆
2021年12月8日